“加强农业支持力度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对策研究”获湖北高校智库十大成果

发布时间:2017-03-09浏览次数:2182

(通讯员 刘进明)近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鄂教科函【201634号),公布湖北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选结果,我校工商管理学院陈池波教授团队的成果“加强农业支持力度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对策研究”获湖北高校智库十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成果负责人陈池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名师,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2080年代以来,一直潜心致力于中国农民、农业与农村问题研究,先后在《经济研究》、《中国软科学》、《农业经济问题》等杂志发表论文160余篇,出版《中国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论》、《农业经济学》等专著、教材18部,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获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湖北发展研究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15项。

此次获奖成果系陈池波教授为首席专家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强农业支持力度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对策研究》(08&ZD022)的主要成果。该重大项目于20093月立项,20139月结项。课题组根据研究计划,组织开展大规模田野调查5次,完成调研报告10余份,在《农业经济问题》、《中国软科学》、《财政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25,出版专著2部。依托该项目培养博士后1名,博士研究生4名。依托该项目由陈池波教授申报的《现代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构建与效率评价》获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2012)。形成了多学科融合、校内外联合、老中青结合的科研创新研究团队。

该重大项目成果构建了以农业支持目标瞄准为导向,按现状回顾、问题反思、制度重构、政策协调、机制设计为逻辑顺序的农业支持制度与政策分析框架。主要内容包括:系统透视中国农业支持现状,测度现代农业支持需求,明确现代农业支持目标取向;探讨农业支持规模、结构、方向、方式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基于农业支持目标瞄准,从农业投入支持制度、农业补贴制度、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及农业生态补偿支持制度等层面进行制度创新与政策设计;构建农业支持的主体激励机制、政策协调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和执行监督机制。项目研究对丰富农业支持与农业发展理论,创新农业支持制度,提高农业支持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该重大项目成果分别提交国务院、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委财经办(农办)等部门,受到国家领导人和地方党政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并作批示,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作重要批示;国家发改委杜鹰副主任、穆虹副主任等分别圈阅;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春明、时任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时任湖北省副省长赵斌等领导分别对相关成果作重要批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部农业司、湖北省委财经办(农办)等部门采纳了成果的部分观点。项目成果在政府决策和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智库”和“思想库”作用。

一、五个研究重点

1、农业支持目标体系构建。通过追溯中国农业支持理论与实践的演进轨迹,以及对世界农业支持模式的比较分析,建立农业支持制度与政策研究的分析框架;根据诱致性创新理论,从农业资源禀赋、农业技术道路、农业文化特征等多层面,对现代农业支持目标进行重新识别与定位,构建现代农业支持的目标体系。

2、农业支持制度创新。基于农业支持目标的定位与瞄准,从农业投入支持制度、农业补贴支持制度、粮食价格支持制度及农业生态补偿支持制度等方面进行制度与政策设计,根据农业发展对支持规模、支持结构、支持领域等方面需求的变化,对农业支持规模、结构、方向、重点等进行动态优化。

3、农业支持政策评价。从投入导向度、创新贡献率和发展贡献率三个维度对农业支持政策进行评价。探讨以农补工到反哺农业对农业增长的影响,运用CGE模型对现代农业生产支持政策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和检验。

4、农业支持制度运行保障机制设计。从农业支持的政策协调机制、执行监督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和主体激励机制等方面对农业支持制度运行保障机制进行整体设计。

5、农业支持效率提升策略。以湖北、河南、广西、海南等七省(自治区)2000户样本农户及104个样本村调研数据为依据,分别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补贴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及金融支农政策的执行现状及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了完善农业支持制度、提高农业支持效率的若干政策与建议。

二、五大核心观点

1、农业支持目标定位: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竞争力提升。不同历史时期,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业资源条件改变以及农产品供求关系变化,政府农业支持目标亦在不断调整优化,且呈现出多元化态势。根据转型期中国农业资源、技术和文化要素特征,总结新中国成立后农业支持目标演进规律,我们提出应构建包括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竞争力提升在内的中国农业支持目标体系。

2、农业支持制度框架:财政投入支持制度、农业补贴支持制度、粮食价格支持制度和农业生态补偿支持制度。在瞄准农业支持目标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农业支持的经验,我们认为应从财政农业投入支持制度、农业补贴支持制度、粮食价格支持制度和农业生态补偿支持制度等多层面构建农业支持制度框架;研究表明,资源、资金限制和机会成本的存在使得农业生产者面临资源约束、预算约束和参与约束,农业生产者在这些约束条件下进行生产决策,政府应根据干预目标和农业生产者的决策结果决定是否以及如何进行干预和支持,而且农业生产者行为的决定因素是农业比较利益,政府应依据对农业比较利益的影响来作出关于农业支持制度制定和调整的决策。

3、农业投入支持的现实难题:理念误区、政策遗漏、执行偏差和监督失灵。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农业投入支持力度,但政府农业投入现实仍不容乐观,主要源于政府农业投入支持的理念误区、政策遗漏、执行偏差和监督失灵,这充分表明仅有“加大投入”是不够的,加大投入是前提,表明的是决策者的“决心”,但并不能保证投入资金真正起到强农惠农富农的功效。

4、农业补贴政策面临诸多困境:执行成本高、政策效应递减、政策初衷异化。一是补贴面积核准难,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惠农补贴多头管理,缺乏协同机制,执行难度大、执行成本高、执行效率低;三是补贴标准较低,对农民生产成本补偿有限,粮食补贴激励效果不显著,政策效应逐年递减;四是只发不管、不跟踪,部分农户更改补贴资金用途,补贴政策初衷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

5、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建构:生态补偿主体、生态补偿客体、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标准。作为农业支持制度的重要内容,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建构,必须明确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客体,科学确定生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政府农业生态补偿支持是以国家或上级政府为实施和补偿主体,以区域、基层政府或农牧民为补偿对象,以国家农业产品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农业财政补贴、农村政策倾斜和新型农民培育投入等为手段的农业生态补偿方式。

三、五项政策建议

1、加大农业投入支持力度。必须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户为主体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农业投入支持制度体系;规范政府职能,明确财政农业投入的方向和重点;构建整合农业投入支持的协调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必须明确农业补贴的政策目标,即发展农业生产而非农民增收;优化农业补贴结构,补贴资金的配置应以生产性专项补贴为重点;增加农业补贴范围,重视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调整农业补贴对象,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3、优化粮食价格支持政策。夯实国内基础,稳定粮食产量;调整粮食进出口结构,主动参与国际贸易;合理确定粮食保护价格,完善保护价制度;加强粮食供给和需求动态调节,完善干预政策。

4、农业生态补偿纳的法制化。在中央层面,主要针对农业生态资源开发与管理、农业生态保护与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改善、补偿资金投入与补偿的方针和政策等全局性问题进行立法;在地方政府层面,可以根据中央制定的法律法规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政策及实施细则。尽快制定地方性的农业生态补偿实施办法,以法定形式明确农业生态补偿的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及补偿途径。

5、健全农业支持制度运行的保障机制。健全政策协调机制,以解决目前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下的“条块体制”和各级政府“职责同构”带来的利益冲突对支持政策执行的影响,实现支持政策的整合协调;健全执行监督机制,以避免农业支持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同层级政府“逐级发包”形成的多级委托代理关系中,政策执行者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保证农业支持政策的高效运行;健全绩效评估机制,以发现支持政策的漏洞,进而对支持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促进农业支持政策执行效率的提高;健全主体激励机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财政激励和行政激励等手段,激励相关主体加大农业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