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巍:法律移植与富国陷阱——历史视阈中的知识产权执法

发布时间:2018-06-28浏览次数:2947

6月19日晚,“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第七讲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0周年学术校庆“名家讲坛”开坛。南开大学国家特聘教授、南开讲席教授、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石巍教授做客本次讲坛,并以“法律移植与富国陷阱:历史视阈中的知识产权执法”为主题在我校文泓楼学术报告厅展开精彩演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吴汉东教授、曹新明教授、胡开忠教授、黄玉烨教授、代高洁博士、马晓博士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研究生、实务工作者共同聆听本场讲座。本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学龙教授主持。

巍教授以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问题为切入点,以历史视角对知识产权执法进行审视,在揭露“富国陷阱”的同时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应对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石巍教授从法律移植谈起,知识产权法律移植以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为起点,但在近现代知识产权规则一体化进程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却因其体制效率问题而遭到发达国家轻视,美国便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相关规则纳入世界贸易体系,从而催生TRIPS协议。随后,美国又通过自由贸易协定(FTA)继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将其超出TRIPS的国内法标准上升为国际法原则。在WTO框架和“新自由主义”全球贸易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律移植表现出不同于传统法律移植的独特模式和格局,即为了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与贸易繁荣,借鉴发达国家高水平、高要求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成为多数国家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移植中的惯常选择。由此,在知识产权法律移植中,形成了一个发达国家主导知识产权制度话语体系的意识规制。但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繁荣并无必然联系,这不过是一个“富国陷阱”。石巍教授将“富国陷阱”形象地比作“踢掉梯子”,即发达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踢掉梯子”以阻止发展中国家达到相同的高度,考察知识产权执法,这一点则不难发现。尽管发达国家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研发、激励创新,以带动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是在其发展初期却无一例外地推行了极其宽松的知识产权执法政策,石巍教授详细的列举与对比了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相对应的知识产权执法政策,莫不如是。

通过考察知识产权执法史,石巍教授总结道,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在内的所谓先进制度,事实上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结果而非原因,而这种因果关系的倒置恰恰是“富国陷阱”的症结所在。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实行的制度并非要一概排斥,但也不能扩大和深化制度赶超的作用。所谓的世界标准制度,并非对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是有利的和必需的。对中国而言,首先要准确地自我定位。即,我国整体上属于技术进口国或者技术消费国,制造业仍处于结构调整时期,技术升级的整体水平还较弱,要避免过早引入成熟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实行知识产权高水平执法的时候,要备好“安全阀”、“安全网”。面临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科技形势,要保持头脑清醒、避免冒进,做到韬光养晦。

最后,石巍教授引用吴汉东教授的话作为本次讲座内容的结束语:在知识产权制度一体化的今天,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为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一体遵循的共同规则。但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都有自己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和诠释的自主话语权。中国知识产权界在吸收共同的法律文明成果和借鉴外国先进法律理念的时候,更要注重本土理论创新和思想自立,努力探寻适合中国语境和文化背景的知识产权理论,其最终的目的是构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知识产权话语体系。

在点评环节,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教授以“视角新颖、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观点鲜明”对石巍教授的讲座内容予以凝练概括;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教授以面对知识产权制度应该秉持的历史观、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以及中美贸易战的思考三个方面对石巍教授讲座但是内容进行了扩展引申。讲座最后,现场同学纷纷向石巍教授提问互动,石巍教授一一作答。在热烈的掌声中,“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等德恒大讲坛”第七讲暨本期学术校庆“名家讲坛”圆满结束。

“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德恒大讲坛”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北京德恒公益基金会携手创办,旨在培养高端型、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德恒大讲坛不追求一鸣惊人的绽放,不奢望一夜铸成的轰动,只期盼每一次话题聚焦、每一位讲者的努力、每一位听者的贡献,都能化作涓滴之水汇入知识产权的海洋,助力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乘风破浪,澎湃向前。

  

通讯:刘云开、乔宜梦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