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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法学实验教学的新探索

来源:校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013-06-20 字体:

    新闻网讯(记者陈博 学生记者 荣洲标)

 

      “一起上网做法学实验吧!记得把起诉状先写好,你可是原告。” “遵命,我的‘法官大人’!”正值期末考试,法学院大二学生高祖瑞正“催促”着室友进行课内诉讼实验:“我们这学期有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三个实验要做呢!”

 

      高祖瑞所说的实验,其实是一个类似于网络游戏中角色扮演的法学实践软件。该软件“学名”叫法学实验教学系统,翻译成英文是Legal Experimental Teaching System,英文缩写叫LETS,是我校2010年5月成功研发的国内首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系统。课题组负责人、副校长刘茂林教授说,这个软件将法律实务全过程搬上网络,学生可以分组或者自主进行立法、执法、诉讼和非讼业务等模拟实验,“分饰”原告、被告、法官、律师等不同角色开展模拟学习,来培养法律人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LETS实现了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将法律实践在网上重现,是法学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深刻变革”。刘茂林教授说。

 

 

 

 

把法律业务全过程搬上网

 

       打开LETS软件,界面显示欢迎进入法学实验教学系统。整个教学系统共分为立法实验、执法实验、诉讼实验、非讼业务实验四个模块。

 

     刘茂林教授说,这些系统里面尽可能“穷尽”实践中的25种法律业务的所有“可能”。其中立法实验包括宪法修正、法律法规制定等实验,执法实验包括行政处罚、许可、复议以及劳动仲裁、诉讼实验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实验与法律方法实验,非讼实验则包括法律意见书实验、律师函出具实验、订立合同实验、律师调解实验等。

 

       每一个实验都覆盖一种法律业务操作的全过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也可尝试不同角色体验,对实务操作有更深刻体会。

 

      李晓琪(化名)是法学院大二的学生,大一曾参与小组模拟宪法修改的立法实验,记者采访时,她正主持一个四人小组进行民事诉讼法的课内实验。

 

      民事诉讼的实验要求二选一即可,小组成员经比较后选择“王玉平等与金灶头饭庄、瑞祥公司案”的模拟实验,“课内实验完成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平时成绩的考核标准,饭店食物中毒纠纷跟房产买卖纠纷相比,更贴近我们生活实际,掌握起来也容易些。”

 

      小组分工还不够,需要先从学生信息管理界面选择实验项目,查看相关信息,再建立与课堂对应的成员组队并分配角色。“我以后想从事律师职业,所以选择担任被告律师”,“我更喜欢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中立地公正裁判”……

 

      按照民事诉讼的实际流程,实验环节包括内:首先原告与律师面谈决定是否起诉,协商聘请合同,提交起诉状至法院;法院审查后下达被告,被告与律师详谈,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给法院。接着,法院进行一审并判决,双方再决定是否上诉而再进行二审宣判。

 

      “像起诉书、答辩状、聘请书之类的都可以根据模板提前写好,约个时间大家一起在线上传就好。”李晓琪介绍,洽谈和审判过程都是以网页界面显示,大家通过输入聊天内容进行“业务磋商”或“法庭辩论”。

 

       任课老师则在后台盯着学生的聊天内容,进行指导。学生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分析和判断能力得到训练和检验。刘茂林教授说:“一个学生可以扮演法律上的全部角色,各个角色的技能和素养都得到了训练,效率和效果都大大超过以往的实习,而且降低了学习成本。”

 

      学生实验过程中,各环节都会产生相应的实验成果,包括法律规范文件的提交、律师详谈内容、审判过程等。在实验完成后,一般要求学生提交实验报告,老师会查看实验报告和实验成果,并予以一定评价。

 

      蔡虹教授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的教学工作,在批阅“关于‘陈爱英案’的民事诉讼模拟”的实验报告中,她对“国宝小熊组”的评价是:“案情分析很全面,很深入,但文书制作综合运用需加强。”此外,学生多在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判决书制作的质量上有待提高。

 

      一位已毕业的姜同学在广东实习,法官鼓励几个实习生尝试制作判决书,因为曾在课堂小组模拟实验,他制作的判决书被法官予以专业性的肯定。受此鼓励,该学生最后报考了江苏省的公务员,真当上了一名法官。

 

    

“LETS”是法学实验教学变革的结晶

 

      刘茂林教授说,传统上的法学教育是“学徒式”的,靠师傅手把手教会法律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大学法学教育是学院制教育,规模很大,再沿袭传统师徒式教学完全不现实。在这种背景下,法科学生的职业技能如何培养?安排到法院等实务部门去实习,成本太高,一般来说也只能做实习法官或实习律师等一个角色。那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审判为核心,将法科学生实习搬到网上来如何?这就是LETS开发的初衷。

 

      刘茂林教授说,法学实验教学体系,要求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指导地位,培养法律职业思维能力,并且通过实践操作模拟训练,将法律实务操作融入理论学习之中,在操作过程中学到知识,锻炼实践技能,批判性地思考法律问题,增强学生全面综合素质。

 

      正好,国家连续两次提出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并提出“整合各类实验实践教学资源,遴选建设一批成效显著、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具体建设内容。

 

      借此东风,为培养“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我校确立了“大法学”的观念,整合法学院多功能实验室、公安学院实验中心等实验教学资源,组建法学实验教学中心。2007年12月,被评为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年1月,中心被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2013年初通过教育部委托的专家组验收。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王均平教授介绍:“目前高校已有的实验教学形式一般包括法律案例分析、法庭观摩、法律诊所教育、模拟法庭比赛、法理辩论赛等形式,我校在此之外也建立起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李昌钰法庭科学国际交流中心、湖北省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起义门社区实验室等实验教学支持平台。”

 

    LETS软件是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的特色成果。 “法学本科生因为大多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实习时也只是片面、旁观性地从事书记员等文秘性工作,实践性的法律操作并不能完全把握。”刘茂林说,“这项成果大大降低了法学实验教学对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体设施和公检法实务部门的依赖性,使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进行真实的法律工作模拟,一个人可以轮流将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都扮演一遍,与诊所课堂、模拟法庭等实验教学相配套,又与传统的理论教学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以适应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71名计算机专家、法学专家联手3年炼就“神器”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师方玉珍介绍,LETS法学实验教学系统,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法学教育,打破了学科界限,使得法学实验教学与计算机网络技术有机结合。

 

      LETS总课题组从2008年4月成立,历时三年,由我校法学专家和计算机专家联手,参与人员达71人,投入经费50余万元,成功研发国内首款用于法学实验教学的全程仿真实验教学软件系统。刘茂林教授说,它是我国法学教育界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科学性很强。50多名法学专家学者耗尽一年时间来讨论法律实务上可能出现的任何行为,再由计算机专家转化成软件程序,无限逼近真实世界。

 

      2010年9月5日,课题组委托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的法学专家和计算机专家组进行测试,专家组对LES系统功能充分肯定,认为:LETS系统采用先进的技术设计,模拟业务流程正确,软件功能完整,操作便捷,学习成本低。

 

      同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湖北软件评测中心对LETS进行了全面严格的技术测试,测试结论对系统功能和技术性能予以充分肯定,测试报告认为LETS已达到软件产品验收测试规范的要求。

 

      2011年7月,获得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2012年,“基于LETS软件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课题成果获得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作为项目研发总负责人的刘茂林教授,根据成果提出的法学全息仿真实验理论,撰写了首部以法律运行流程为结构的教材:《新法学实验教程——基于LETS软件的实验原理与操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构建了全新的法学实验课程体系。

 

      数据显示,接受LETS培训和进行实验应用的法学本科生、政法干警试点班学员和研究生超过2500人,实验人时数超过30000次。反馈调查结果表明,90%以上的学生认为系统操作便捷,且有助于法学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应用。

 

      “目前研发的是初级版本,主要方便操作应用,也为此后的动画模拟3D版本预留升级空间。”实验师鲍必功说。

 

       LETS开发成功后,引起国内法律教育界浓厚兴趣,前来观摩考察的高校络绎不绝,目前已有包括首都经贸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在内的多所高校与该校签署协议引进了LETS系统。

 

       LETS不仅在校内教学上有重大价值,更具有一定的社会应用前景。软件操作可以穷尽多种可能性分析,只要加以拓展即可直接运用于法制实践,在政务信息化工程中,也可以通过LETS软件开展立法、执法、诉讼与非讼业务,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刘茂林对系统应用前景表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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