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1518

各位考生:

我校2018年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考生来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及笔试和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及心理测评

(一)时间:20171213日(周三)上午0830

(二)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潭楼一楼招聘厅

(三)程序:点名签到—材料复核—领取准考证—心理测评

1.点名签到:

考生按要求集中点名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签到后,在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等候,中途不得离开。

2.材料复核:考生需现场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无效),交由工作人员审验。

1)居民身份证;

2)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3)硕士研究生(本科)就业推荐表;

4)中共党员证明(需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5)学生干部或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公章);

6)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2张。

3.领取准考证:

材料复核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4.心理测评:

考生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评,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提交后方可离开。

(四)重要提示:

1.未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所有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办。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的,视同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3.复核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或相关单位。

二、笔试

(一)时间:20171213日(周三)下午1430

(二)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潭楼四楼报告厅

(三)笔试范围:少数民族政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语言能力等

(四)注意事项:

1.笔试成绩和心理测评合格考生将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将于1213日晚在学校人事部网站、学工部网站同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笔试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舞弊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或相关单位。

三、面试

(一)时间:20171214日(周四)上午0830

(二)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潭楼四楼报告厅

(三)考试范围:辅导员工作技能技巧和综合素质测试

(四)注意事项:

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舞弊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或相关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8386782(赵老师、张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27-88386336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资格审查通过名单.pdf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