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国兴、 刘呈庆: 能源新业态与法律制度创新——学术与期刊的双重视角

发布时间:2018-05-28浏览次数:2022

5月12日上午9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0周年学术校庆“名家讲坛”系列学术讲座“能源新业态与法律制度创新——学术与期刊的双重视角”在文治楼会议室拉开帷幕,本次讲座由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肖国兴教授和《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编辑部常务副主任、山东师范大学刘呈庆教授主讲。参与本次讲座的还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长兴,我所的张忠民教授、郭红欣老师、郭少华老师以及全体环境法研究生,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数位博士生和硕士生。本次讲座由张忠民教授主持。

肖国兴教授以三次工业革命为背景,提出了能源新业态是能源技术的愿景,真正的能源新业态是引发能源新业态的制度革命,而不是被称为新业态的各种技术现象。肖教授指出能源新业态是深化能源市场化体制改革的结果,也是制度新业态,尤其是法律新业态的结果。肖教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1.能源新业态要从垄断中解放市场来。新业态乃产业组织的演绎论,能源新业态源自于市场的解放,真正的能源新业态不是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而是引发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的市场经济制度。由于中国能源新业态的制度依赖性,能源产业垄断的出现是必然结果。2.顺应能源新业态的法律革命。能源新业态要求法律革命,因此在借助政党政治的发力下,推动法律的革命,建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首先要打破现行企业制度与垄断经营状态。3.推动法律新业态的制度抉择。能源新业态首先源自于能源产业组织制度建构,建立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必然要求能源产权制度的革命解放。能源新业态其实是产权与行政权的革命性安排,因此,宪法、基本法与法律等制度环境的革命势在必行。 

刘呈庆教授则主要从期刊的角度谈论了能源法发展的趋势。目前资源环境能源的发展作为当前的聚焦热点,内容包括了经济管理政策和法律等多个方面,刘教授结合期刊发表的要求以及选题数据的论证创新等多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张忠民教授再次对两位教授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感谢,两位教授深入浅出的发言,为广大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