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研究生知识产权暑期学校学术讲坛暨“学术校庆”名家讲坛(二)

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835

7月3日, 2018年全国研究生知识产权暑期学校课程继续开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法官、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副主任朱宁莅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向参加此次暑期学校的学员们分享了“从体育赛事直播或转播侵权纠纷引发的独创性新思考”以及“专利信息利用与专利运营”主题讲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黄玉烨教授担任主持人。两位主讲人的精彩授课极大地激发了在座学员的学习热情,在提问互动环节,学员们就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热点问题踊跃提问,积极互动,现场氛围十分热烈。

在上午场的授课中,陈锦川法官以目前饱受热议的体育赛事直播或转播侵权问题为主题,从“独创性”判断、“固定”要件等角度讲授了“如何进行作品认定”的相关内容。在讲解“何为独创性?”这一问题时,陈法官从独创性判断的三种标准出发,在区分版权体系与作者权体系的前提下,对独创性标准不一所引发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回应,特别强调在判断是否构成作品时,应回归“作品”的定义本身。在讲解“固定”是否为作品的构成要件这一问题时,陈法官对比了中国和美国等不同国家对这一问题的法律规定,并追根溯源到《伯尔尼公约》对作品“固定”问题的公约规定。此外,关于如何学习国际公约这一问题,陈法官认为国际条约是各方面专家在广泛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形成的,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在学习研究时关注国际公约的谈判历程和条文演变,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特定问题和法条规定的理解。关于是否要学习和借鉴国外法律规定与司法判例这一问题,陈法官认为各国法律之间虽不乏学习借鉴,但大都是根据各国的历史、传统习惯、国情等制定的,对于国外的一些法律和判例,不能不加甄别地套用于中国,也不可盲目学习英美国家的相关制度,现阶段的司法审判应立足于中国的现行法律规定,法官的基本职责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去适用和解释法律。

下午,暑期学校安排学员们一起参观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学员们满心憧憬地来到了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收获颇丰,切身感受到了专利审查员是如何审查专利的。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招待了学员们,并安排专利审查员向学员们现场展示和讲解专利审查的整个流程、审查的标准、审查的期限等内容。之后学员们参观了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展示厅,了解了湖北中心的发展历程、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党建工作、地方贡献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参观完后,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副主任朱宁以“专利信息利用与专利运营”为题为学员们讲授了专利信息运用于推动高质量专利运营的过程。朱宁副主任首先对湖北中心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其后围绕其主题分别从我国知识产权运营相关政策、国际知识产权运营现状、知识产权运营作用、知识产权运营途径和知识产权运营策略等方面作了精彩演讲。


通讯:王雅宇、苏冬冬(暑期学校第一小组)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