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 01
    2023/06
    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中全面贯彻中国式现代化理论,这内含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理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体现,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因此,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呈现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应的鲜明特色,它们是基于国情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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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2023/03
    全球史注重世界的整体性研究,是全球化在学术领域的反映,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历史书写。在全球视野下研究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将拓展研究的视野,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国内学术界有关全球视野研究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的成果大体可以分为经济思想的东学西渐、经济学的西学东渐、中西经济思想比较和中西经济思想文明互鉴四个方面。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存在研究领域不平衡和研究不够深入两个方面的不足。未来的全球视野下的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研究可以从加强中国近代在西方出版和发表的经济思想文献的整理与研究等五个方面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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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
    2023/03
    当今全球化时代,帝国主义与旧帝国主义有何不同?当代帝国主义的本质有没有发生变化?其矛盾危机何在?如何反抗新帝国主义的统治?哈维、伍德、福斯特、詹姆逊等人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传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解答。他们立足资本批判的精神和方法,揭露了新帝国主义的实质,考察了帝国主义剥削机制的新变化,剖析了新帝国主义引发的新的矛盾和危机,并对抵抗全球资本霸权的道路进行了探索。当代西方左翼学者对新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方面开辟了“资本—空间”“资本—生态”“资本—文化”的批判路径,超越了文化意识形态批判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回应了对列宁帝国主义论当代价值的质疑,从而有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帝国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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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
    2023/01
    生态科学等自然科学对生态整体性规律的揭示和人类对工业文明所造成的生态危机反思,是作为理论形态的生态文明思想产生和发展的自然科学基础和社会历史基础。生态中心主义生态文明理论、西方绿色发展思潮、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和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在相互影响、相互质疑和相互批评中产生和发展,构成了西方生态文明理论嬗变逻辑和发展的整体图景。这四种类型的生态文明理论在理论基础、价值立场和理论性质上的区别,不仅使得他们对于生态危机的根源和解决途径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争论,而且也决定了他们对生态文明本质的不同理解和解决生态文明理论内在矛盾问题上的不同思路和路径。他们的理论探索的价值和意义在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必须首先阐明生态文明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不相容性,明确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此基础上,应当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和自然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式和哲学研究范式的有机统一,立足于中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科学地解决生态文明理论的内在矛盾,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实然维度和应然维度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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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2022/10
    20世纪以来,主权国家林立的国际社会被世界市场、国际组织、信息技术、民主法治和人权思想等因素深度解构,以国家为本位的传统国际法难以应对深度全球化带来的环境问题、难民问题、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等挑战,亟待革新。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语境下革新国际法有雄厚的物质、思想、道德、理论和法律基础。在国际海底区域,中国必须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实施拉回正轨,将国际海底区域等全球公域打造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经济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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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2022/09
    进入新发展阶段,创新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战略。创新能力的培养与三种知识息息相关。一是软知识。软知识在所有知识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软知识的多少决定了创新能力的大小。二是交叉知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本身就是密切联系的,只有实现知识的交叉融合,才能够越来越靠近事物的真相和本质。三是实践知识。可从四个方面做出解释:人类的一切知识最初都来源于实践;一切知识都以实践为出发点和归属;一切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都是在实践中最初显现;另外,一切理论创新最终都要回过去指导实践。软知识、交叉知识、实践知识,这三种知识最有利于个体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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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2022/09
    美国学者对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的研究,以人工智能工具体和意识体的区分为视角,主要讨论了人工智能的言论自由、人工智能对权力与权利关系的影响、无人机对隐私权的影响以及人工智能可否拥有公民权利等宪法问题;人工智能的民事主体定位,能否拥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拥有和继承财产等民事法问题;控制人工智能风险的责任分工、制定无人机等人工智能体法律法规等行政法问题;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能力、自动驾驶汽车等机器人造成危害结果后如何承担刑事责任等刑事法问题;人工智能可否决定国家使用武力、如何使用武力以及相应责任等军事法问题。这些研究成果视野开阔、范围广泛、内容具体,展现了较强的理论逻辑和学术想象力,值得借鉴。由于人工智能处于大规模使用的初期,现实法律问题的个案有限,相对于解决问题,美国学者的研究更多的还是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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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
    2022/09
    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影响了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2021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适应数字时代的法学教育,推动科技在法治的轨道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法治人才培养领域亟待攻克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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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
    2022/08
    纪检监察学是研究纪检监察思想制度及其相关活动的学科。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纪检监察学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和深远的世界意义。如何探索一条有效的学科建设路径不仅是当前该学科面临的重中之重,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基于纪检监察学学科内容的独特性,应当把握好纪检监察学科的属性和内容,在研究范式上要坚持建构主义与经验主义的结合,在人才培养上要实现专业素能与专业范畴的融合,在发展理念上要兼顾监察法治与监察方法,以此实现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的持续性,推动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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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
    2022/06
    目前我国的涉外法治研究,已为我国对外交往实践及涉外立法完善提供了宝贵智力支撑,现有研究初步呈现以中国问题意识为中心的导向,并迈开了构建中国立场的涉外法治话语体系步伐。同时,该类研究也为培养和储备涉外法治人才工作的国家战略起到了理论助推作用。但现实中,对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制度性问题研究匮乏,涉外法治的实证与交叉研究尚待深入,涉外法治的理论研究者与相关实务部门的信息传递与利用,尤其是研究成果服务国家重大决策方面还缺乏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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